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普通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2〕82号)和《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教基〔2005〕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组织形式
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市、县区中招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评卷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各普通高中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1、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为
2、报名办法:中招报名由市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市中招办下发中招报名盘、中等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等,由县区、学校采集信息,按市、县区中招办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中招报名信息。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到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确认报名信息。
信息采集要录入考生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以保证今后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报考学生要提供二代身份证和复印件(A4纸)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所报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和二代身份证严格一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使用户口薄报名,所报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和户口薄严格一致。初中毕业生的报名复印件(A4纸)经班主任审查无误后签字,要注明学校、班级和报名序号,然后交县区中招办按报名序号顺序存档。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的报名,按县区中招办要求进行。
3、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对报考普通高中的所有考生,要认真审查其报名资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确认报考材料基本情况是否准确、一致,禁止跨市县区、跨毕业学校报考、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和往届生以应届生名义在初中学校报考。
2、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责任人员要认真审核其学籍册及有关档案资料。确认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在资格审查意见栏中填写“该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由班主任和校长签名。
考生的资格审查要贯穿到报名、考试、录取、新生入学和建立学籍等招生管理的全过程,发现问题,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资格。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影响中招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10个志愿,其中1-6志愿为普通高中志愿,7-8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9-10为普通中专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一个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志愿,三个普通高中志愿,一个普通高中择校志愿,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还可报一个分配生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到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http://www.2exam.com/zhongkao/ZHUMADIAN/进行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同时要兼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填(涂)有关表格。若他人涂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科目和考点设置要求
中招考试方案见附件1。
开卷科目的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相互抄袭。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是学生学业考试的一种方式。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15分计入中招总成绩。收费标准按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这项工作要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县区中招办具体落实。各县、区要周密部署,阳光操作,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确保公平公正。
体育是初中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按照《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4〕791号)的要求。进行运动与健康测评。测评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中招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区政府所在地。
(五)阅卷
中招评卷工作原则上采取县区间推磨形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县区要抽选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组成评卷队伍,加强培训和试评,语文作文要坚持三人独立评阅,英语短文要二人独立评阅,强化评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卷工作的客观、公正。
(六)成绩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成绩(包括各学科成绩和总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仍按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驻教基〔2006〕19号)执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装入考生档案,评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每一位学生的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各县、区要将每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输入下发的报名盘并于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普通高中按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考生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批划线、分批录取的办法。录取次序按照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等分批进行。市县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三限”政策要求确定每个学校的正取录取分数线和择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要在市县中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结合学生志愿,严格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进行录取。具体意见另文下发。
(九)关于分配生